母及媳興訟爭奪房“柏景灣”。《新報》
  中新網11月2日電 據香港《新報》報道,在內地從事成衣零售業、經營夜總會的已故商人林文容(譯音),意外離世前把大筆款項交給母親作生活費,其母利用款項購入旺角房產“柏景灣”,但林文容身故後卻引發產權爭奪戰,林文容母親和遺孀現聯袂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擔任柏景灣房產信托人的林文容兄長交還房子產權。
  根據入稟狀,林文容與妻子於1990年結婚,育有3名兒子,林文容母親於2001年中旬購買柏景灣一房子,為3名孫兒改善居住環境,兼做投資,但因她不懂英文而要求兒子林文光(林文容兄長)擔任她名下物業的受托人,及名義上的買家,林文光其後向渣打銀行抵押了該房子。
  林文容於2002年3月去世,林母於2012年6月要求林文光把房子擁有人改回她本人的名字,再把房子留給兒媳婦和3名孫兒,而林文光當時亦有簽妥通知文件,但他最後並無更改擁有人的名字。
  原告指出實情是由林母出資買下該房,可是經多番追討,仍無法令兒子交出。  (原標題:出錢買房兒子賴做業主 富商母親打官司討產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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