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日報清遠訊 (記者曹菁)昨天,備受社會關註的“佛岡少女被侮辱毆打案”經過警方的多次調解下,終於有了處理結果。據佛岡警方通報,12月26日下午,該案調解成功,毆打案件受害人黃某得到了施害方4人家長賠付的身體、精神方面的損害賠償金共2萬元。
  據悉,該起少女被辱暴打事件發生在12月13日21時,多名未成年的施暴者強行脫光黃某衣服拍攝視頻並上傳網絡。隨著暴力視頻在網絡的迅速傳播,該起案件一度躍為微博和各大網站的熱門詞,點擊量超過數千萬次,社會影響面甚大。鑒於涉嫌毆打侮辱的人員均為未成年人,佛岡警方事後責成家長和學校帶回嚴加管理和教育,並全力追蹤和刪除涉案照片和視頻,以最大力度保護受害者。很多網友認為對施暴者處罰力度不足,洶涌輿情驚動了清遠市相關領導。
  佛岡警方則表示,刑法規定,不滿14周歲人,對任何犯罪都不負刑事責任,這起案件中施暴的未成年人少女,案件事實、情節尚達不到需要負刑事責任的年齡。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規定,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,不予以處罰,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。
  (原標題:佛岡被辱女生獲兩萬元賠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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